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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7日 星期四

【 大乘佛法的生命觀 】

因為我們有存活的意志,而使得我們在潛意識中時時有「想要活下去」的力量,甚至到了臨終的那一剎那還是想要活下去,因此會繼續招感下一期的生命,這就是「業感緣起」;所謂「三世因果」,就是如此。因為有無止盡的求生意志,所以想要擁有一個必須活下去的未來,因而每一剎那我們都在為「存活」而努力,這就是三世因果的起因。三世因果不是佛定的,是我們無明(沒有智慧)、我執的生命自然去追尋與完成的。為什麼會投胎成為人或投胎成為豬、狗?這是因為所造的業與那一道的眾生相應,於是他就投胎到那裡,然後繼續延續下一期的生命。

前面已說到,三世因果是依著生命的「我愛」為根本,因為有我愛,所以追尋能活下去的下一世,而每下一世的追尋都還是有「我愛」。我愛是一種自私,這種自私使得我們不得犧牲別人來獲取自己的所需,但同時別人也要犧牲我們,因此整個生命就充滿了一種貪取,因貪取而無有止息的相互攻擊、榨取。由於我們每一世的輪迴都在滿足這種自我愛、追求自我愛、都在犧牲別人、損傷別人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將會造作無邊的生死因緣,於是我們也就一世一世的輪迴不休了。

佛陀告訴我們,如果能夠放棄我愛,將會得到生命的自在,得到最大的快樂。但是要放棄我愛,首先要識苦修道。眾生有我愛,因而造業受苦,永遠輪迴;即使是往生天上成為天人,亦復如是,總是處在無常變動不居的三界中輪迴,這是一種輪迴的苦。如果要脫苦,我們就必須超越我愛,唯有徹底的超越我愛,才能超越自私,才能識苦而修道,這是一種自力增上的努力,也是大乘佛法共同的生命觀。



文 / 法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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