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頁

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

【 康譯《無量壽經》勸持序 】


法藏比丘的非思不可·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

文 / 釋法藏

  《佛說無量壽經》古來有十二譯之多!從最早的安息國沙門安世高(後漢桓靈帝)所譯的《無量壽經》(無存),到最後趙宋時西域沙門法賢所譯的《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》三卷,前後歷經魏、晉、南北朝、隋、唐、宋等朝,為時不可謂不長。此十二譯本傳至宋代,僅存五譯,其餘七種皆僅存經題而失逸經文。現存的五譯,依其年代分別是︰後漢月支沙門支婁迦讖於洛陽所譯的《無量清淨平等覺經》四卷(約在西元一七九年),三國時東吳月支國優婆塞支謙所譯的《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》二卷(簡稱《大阿彌陀經》,約二五三年),曹魏天竺國三藏沙門康僧鎧於洛陽白馬寺所譯的《佛說無量壽經》(約二五二年),唐代南印度沙門菩提流志所譯《寶積經》中之〈無量壽如來會〉二卷(約六六八年)及趙宋法賢最後所譯之《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》三卷(約九八○年),僅此五譯本,其年代亦前後經歷了八百年之久。
   
梵本各異之意義


  從這五種譯本的譯出年代、地點、經題、譯者原住地(多少代表著該經所盛行的地區)及內容差異等方面來看,其梵文原本亦不盡相同當可理解。就如同吾人所熟悉的《金剛經》、《彌陀經》即有不同地區所傳承的不同梵文本一般,此經亦隨著傳承地區(或教派)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梵本。原來佛陀以一圓音說法,眾生各隨其根性,而有不同之理解。更隨其不同之理解,於同一法會上,或不同法會的類似教說中,而有不盡相同之記憶與記錄,本不足為奇,此正是佛法圓融,普攝群機的具體表現!因此不同梵本,即代表著不同的攝化因緣,這也是不同梵本之所以會同時流傳於世間的意義所在,而不同漢譯本之流通,其意義亦復如是。後世佛弟子正可以透過這些不同的漢譯本(乃至其他文字版本),從多方面了解佛陀說此教法的旨趣,並在互相的參照中,深化吾等對經文的理解。
   
五譯並存之價值

  另一方面我們更必須了解的是,翻譯的工作畢竟是一種人為的「再創造」過程,隨著主持翻譯者的語文素養及佛法見解之不同,即使是同一原文本的翻譯,亦可能有著不同的思想風格與譯文內容。何況在不同的時代中,各有不同的用語習慣及佛法思想重心,因此不同時代所翻譯的用字遣辭,也有著優美、樸拙,順暢、古澀,乃至佛法思想有所不同等方面的差異在。基於這樣的理由,則儘量讓各種譯本獨立存在,以為後世的相互參考,使令後人得以從各譯本所顯示的彌陀原意中,依各人的根器與因緣,去汲取其淨土法門的資糧,從而深化、廣化對淨土法門的理解,這正是古來祖師大德們,之所以會保留各譯本之原貌,並使其皆能並行流通的價值所在。
   
康本文義周足 古德所重

  當然,若以誦經修持的實際需求看,在各種不同譯本中,選定一部文字較為簡潔順暢、義理較為完備一致的譯本,則有其專精修持上的必要性。在此目的下,古來大德皆獨鍾於曹魏康譯之《佛說無量壽經》,實有其深義。蓋現存五譯當中,雖內容互有詳略,然論其義理最為完備,譯文前後妙義最為一貫者,則首推此康譯之《佛說無量壽經》!首先就義理之完備說︰例如本譯四十八願中第十八、十九、二十之「攝生三願」,其信、願、行三種深義,各個了了分明毫不混濫,可謂言簡義豐、辭暢理圓,而且主從分明、義無重複(見下「會集混淆文義」一節略明)。其他四譯則無法如本譯般地,能使淨土三資糧的教、理、行三者皆條理清晰。

  其次就前後教理的一貫說,以三輩往生文與攝生三願之文為例,不但前後譯文皆有其對應之經文,使之相互呼應,而且其文字簡潔、義理嚴謹明確而豐富。例如在三輩文中,對於見佛往生方式的說明,皆有明顯層次之區隔,使人能明確地了知三輩所修因及所得果之不同的所在。至於其他譯本,或失之冗長,缺乏重點(如支婁迦讖本及支謙本,甚至混入了「胎生」之文義),或層次條理不甚分明(如法賢本),皆不若本譯的義理層次明晰。在康本中,如此義理配合嚴整的翻譯,不乏其例。

  另外唐譯本之文理雖亦俱好,內容大體亦與本譯相同,但下卷中卻獨缺「五惡」等一大段經文,則是其美中不足之處。雖然有大德認為︰「五惡」之文不過是佛法的通義,諸經論中皆有提及,因此又於此經下卷末重提,似有累贅重複之嫌,於此刪略似乎更為適當?對於此議,有三事當知︰一者,五惡所言,大體為五戒所攝,此正娑婆眾生斷惡修善之基礎。故佛陀於諸經之中處處提醒,正是為了加強吾人的警覺與持守,似不應以他經中已多所論及而認為此段文為多餘。二者,五惡之文,表面看來似乎與本經「建立淨土法門之根本」的宗旨無關。但如果我們進一步對此經進行判科(見學人所編《無量壽經》研修本),將可發現此段五惡文與之前的三毒之文,其實正都是屬於「世尊勸誡流通」的部份。佛陀藉由這段勸誡我們離三毒斷五惡的文字,讓我們能在不更造現世惡業的前提下,更加地穩操臨終正念往生的左卷,則其「流通」本經於後世的義涵至為明顯矣!這亦與中國古德向來所提倡的「持戒念佛」之修行宗旨不謀而合。三者,各譯本之文句,必有其梵本之根據,若任意臧否甚至刪略,恐怕亦會開啟後人隨意輕慢經句,甚至任意刪略經文的不當因緣。由以上三點的分析可知,此段五惡之文,不但不應看作是繁冗、多餘,尤其不可任意地刪略,其在下卷末的適當出現,正可使佛陀利益末法眾生的深悲用意,更加的圓滿周足!由這點來看,也再次地凸顯了康譯本優於唐譯乃至他譯本的又一事實。

  民初曾有梅光羲氏批評康譯謂︰「如四十八願中最重要者,厥為蓮花化生,與國無婦女兩願,而漢、吳(此指支婁迦讖及三國支謙二譯)本有之,曹魏本所無。」云云(見〈會集序〉)。此中關於蓮花化生,固然吳譯本,第二願文中有云︰「諸無央數天人民,蜎飛蠕動之類,來生我國者,皆於七寶水池蓮花中化生,長大皆作菩薩。」此謂一切眾生之類,往生彼國者,皆是「蓮花化生」。姑且不論此二願是否真如彼人所說的,為「四十八願中最重要者」,然而事實上,於康譯下卷五惡段之後,世尊即對彌勒菩薩說道︰「若有眾生,以疑惑心,修諸功德,願生彼國。不了佛智然猶信罪福,修習善本。此諸眾生,生彼宮殿,壽五百歲,常不見佛,是故於彼國土,謂之胎生。」因此可知,依本經所示,並非所有生於極樂之眾生皆是「化生」的,其往生的眾生之中,若是有「以疑惑之心修諸功德」的,雖然亦發願求生,以其「不了佛智」故,將會感得生於邊地宮殿的所謂「胎生」之果報!因此康譯四十八願中,即不提「皆蓮花化生」之事,而另於胎生文段之後,說明︰「若有眾生,明信佛智信心迴向。此諸眾生,於七寶華中,自然化生」。如此則一方面可避免以疑惑心往生的胎生眾生,懷疑佛願不實(既云蓮花化生,如何今日更有胎生者?);另一方面,亦可別文說明化生與胎生之條件差別,以令眾生知所取捨。更何況「胎生」之義,不但康本有之,乃至其餘四譯亦皆有胎生之文(漢、吳二譯雖無「胎生」二字,然其相類之文義則見於卷下三輩往生之中、下二輩對應文中)。可見有胎生之事實乃極樂淨土之共義。既有胎生之事,而卻於本願中說「皆蓮花化生」,是很容易引起眾生疑惑的。當然,若依漢、吳二譯本看,似乎化城中的眾生亦以蓮花而化生?然而吾人當知,彼等蓮花化生後並不能見佛、聞法,乃至亦不能見諸比丘僧,必須於其中先自責生悔,五百歲後方能出於化城,同真正的蓮花化生之極樂眾生一樣自在聞法、修行,因此這類在「胎城」中蓮花化生的眾生,在未出「城胎」之前,仍受化城所限,不能自在見佛聞法。由此可知,此中所謂的蓮花化生之眾生,並非指本願中所正被之眾生,故康本別以「胎生」目之,以此而與真正的蓮花化生有所區別。如此一方面既能生起誘導眾生發真信心的作用於前,又可避免眾生疑、謗佛願不實於後,誠可說是極為善巧的安排。因此康譯本不於本願中建立蓮花化生之願,這不但不是「缺憾」,反而更能體現出康譯本之義理嚴謹圓融優於他譯的事實!


  至於「國無婦女」願,雖然支謙譯本中第二願有云︰「使某作佛時,令我國中,無有婦人女人。欲來生我國中者,即作男子。」然在康譯相對應的第三十六願中則明白地說到︰「設我得佛,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,其有女人聞我名字,歡喜信樂。發菩提心,厭惡女身,壽終之後復為女像者,不取正覺。」又如第二十一願亦云︰「設我得佛,國中人天,不悉成滿三十二大人相者,不取正覺。」其中所謂的「壽終之後復為女像者,不取正覺」,正是指往生後不再受女身之意已甚為明確。而所謂「國中天人,成滿三十二大人相」者,其三十二相中的第十相,馬陰藏相,正是指「男根」密隱之相(如馬),這不也正面地指出了極樂世界的天人是男子丈夫身的事實,如此二願之文句確鑿,而梅氏於此不知何故卻視而不見?只遺憾彼序文一出,即有人毫不細察照本宣科地也跟著如此宣唱,所謂以盲引盲,莫此為甚,但可憐憫的卻是廣大被誤導的四眾佛弟子。


康譯本在義理上的殊勝,又可於攝生三願(十八、十九、二十等三願)中看出來,蓋於此重要的攝生三願中,康譯本皆明確地僅標舉出眾生往生之「因」,至於往生之「果」報,則另於其他各願中分別說明。如此往生之因、果分開說明,則眾生極易就各願文之說明,清晰地了解到求生之因行與果德的所在,而不至於混淆。然而在後漢的支婁迦讖譯本中(吳譯本亦有同樣情形),卻於此談往生因的三願(分別對應十七、十八、十九等三願)中,又各別帶入了往生果德或念佛果報的內容。如彼譯十八願云︰「即還生我國,作阿惟越致」;十九願云︰「壽終皆令不復更三惡道,則生我國」等。當然,謂生者皆阿惟越致(不退轉),或生前念佛者壽終後皆不復墮三惡道,都是各譯本的通義,然而將之置於專談「往生因」的願文中,則有混淆不專之嫌。若進一步更以小本《阿彌陀經》︰「極樂國土,眾生生者,皆是阿鞞跋致。」之經文印證之,則吾人可知,無論依何願之因行而往生,其生者是「皆圓證三不退」的(見 蕅祖《彌陀要解》五重玄義「論用」段)。但在後漢及吳兩譯的攝生三願之願文中,卻僅有一願(二譯分別是十八及第六願)言及「作阿惟越致」,而其他兩願則無提及。如此則反而易令眾生懷疑︰是否只有依於十八或第六願之因行往生的眾生,才能住於不退(下節所提之夏氏會本,亦有此類缺失)?反觀康譯,則於此三願中,專只說明「往生之因行」,暫時皆不提「阿惟越致」之事,而是將往生不退之果德,別於其他願中(如第十一,二十一,三十四,四十七,四十八等願)另外總提,如此則不至於使人就攝生三願的果德,產生是否皆能「不退」的分別與懷疑,可見康本在願文的文理清晰表現上,亦優於他譯。


  以上是分別與唐譯,吳譯及後漢譯本的比較,而凸顯康譯的殊勝。最後同樣再以康本的攝生三願為例,若仔細以之與其他譯本相對應,則知其他三譯皆有三願相互對應之願文可得,唯獨趙宋本只有二願,其中獨缺了以「聞名歡喜」、「至心信樂」為往生條件的願(此在康本及唐本為第十八願,在後漢本為第十七願,在吳本則為第四願)!另外,如康本中向來頗為古德所重視的,「諸佛歎名」之第十七願,也是只有趙宋本獨缺。附帶一提的是,漢、吳二譯雖有攝生三願的對應文,可是該二譯在第十八願的對應文中,卻又獨缺「十念往生」的文義,這亦是美中不足的地方。固然世尊隨宜說法,依於眾生根機之不同,詳略廣狹各有密意,吾等凡夫實不應於經典中妄起分別(《法華經》〈安樂行品〉云︰「不樂說經典過」正此之謂)。然詳觀此十七,十八兩願,對吾等凡夫眾生,甚有提攜及啟發信心之功能,倘若有缺或文義不周足,則於淨土教理信心之建立,將頗有不足之憾。凡此之類,都是其他各譯與康本相較,在關鍵性的文字上有不圓滿的例子。


  經過以上的比較可知,康譯本就整體來說,具有譯辭簡約、義理豐備、佛意圓彰等優點,實為他譯所不能及!依於以上的理解,則在選擇修持相應的經文上,自有其對於凡夫根機所需,而不得不存在的優劣之分別,此正是古來大德皆獨推康譯本的真正用心之所在。這就難怪隋代以來,中土所流通的四種註疏,率以康譯為對象。也因此 印光大師方云:「皆以康僧鎧之《無量壽經》為準則焉」(復王子立居士書二)。另如日本的淨土各宗,針對此譯本所作的疏釋,現在仍留存的,即多達五十多種以上,至於其他譯本之註疏,中、日兩國幾乎絕無僅見,此譯之受重視可見一斑!若說中、日兩國之淨土教,皆是以此譯本而開宗立派亦不為過,願諸上善人皆能遵循歷代古德之智鑑與傳承,以曹魏康譯《無量壽經》之受持,做為理解淨土法門的根本,如此則傳承有據,而慧解由發也。

會集不順譯法 經有明禁

  然而近年來,迭有所謂「會集本」的出現,一些緇素大德,不察所謂的會本,其實是依會集者之見解為基礎,個別抄截五種(或四種)譯本之經文,再以凡夫的分別識見將之裁剪綴集而成的,並非梵本中真有此「會本」。然而以凡夫識見任意抄截經文著於前後所成之文本,既非佛陀金口所親宣,豈能如理如量地彰顯淨土之深義?自來會本以王日休居士為始,民初則有夏蓮居居士在後(本文以下對「會本」之討論,主要即以夏氏本為主),所謂「無事生事」(印光大師復王子立居士書三),正凡夫之通病也。弘法之熱忱固然可佳,唯不順譯法,師心自用之嫌則迥然不可免!若會本必可為,則此經何須綿亙八百餘年,一譯再譯?豈不一會了事?隋、唐以降,淨宗門中人才輩出,又豈無具眼宗匠進行此事,何須留待末法眾生代庖?


  現存五譯本,梵文原典既已有異,復又翻譯者思想、風格,及其所處之時代、與用語用辭等皆迥異,勉強裁剪綴集,不但會有思想、語法不一貫的缺失。而且個人的意見、佛法的認知及對淨土法門的立場態度等,畢竟仍有其局限性,甚至偏頗性,如何能真正取捨得宜而無過失?這就無怪乎當年夏氏會集時,必須借諸拈鬮(見梅氏序文)來決定取捨了。試問︰大眾慧命與正法之抉擇,古來豈有依此為憑者?同時,淨土法門乃是所謂的「難信之法」,為佛陀正知所「無問自說」的法門,我等凡夫豈能盡解其深義及密義?既不能盡解淨土法門的深密之義,又不能代表各類眾生對淨土法門的見解及立場,則依個人私見所會集的文字,如何能稱之為「佛所說經」,並取信於他人?又如何能符合各種根性之眾生對淨土法門的需要與理解?


  再者從師心裁接之角度看,即使是不改一字,不同的前後文相接,將會產生文意不同於各譯本之原意的結果,也是非常明顯的,此時當如何取捨?這又豈是以一人之見、一人之力就能完成,而保證無有過失(下文「會集裁接失旨」一節將有實例可知)? 印祖就此在〈復王子立居士書一〉中,有一段明確的開示云︰「人貴自知,不可妄說過分大話看得譯經絕無其難。須有能分別梵本文義,或的確,或傳久訛謬之智眼,方可譯經。然非一人所能。以故譯經場中,許多通家,有譯文者,有證義者。」有梵本為根據的譯經事業,尚且這般地慎重,要集眾人之力方能如法完成,何況是沒有梵本為根據的會集?其取捨綴集之複雜性又高過何止千萬?想來乃至諸方賢哲齊聚一堂,亦難有統一之見解。何況「抄前著後,前後著中」等倒置經文之行為,正是佛陀所明禁(見《佛說佛名經》卷二十四)!既吃力不討好,又有違犯佛陀所教之咎,則會集之事不可行,於此至為明白矣!


  此外如本經之另外兩種異譯本,《大阿彌陀經》及《清淨平等覺經》,亦皆於流通分中明明白白地提到︰「我持是經以累汝曹,汝曹當堅持之,無得為妄增減是經法」(《大正》十二卷三一七頁下,二九九頁下)!如今會本以一己對淨土法門之見解,任意抄此刪彼裁接文字,不正是「為妄增減經法」?原來佛陀大聖,早已預知未來之世,必會發生抄截經文、妄增減經法之事,故於經中即預先明白地如此告誡吾等。今日之淨宗行者於此,實不可不加以重視而明辨之。

會集杜撰經句 不符誠信

夏氏會本在其文前黃超子所作的序文中言︰「夫會集與譯文不同,譯經須見梵本,會集須照原文,無徵不信,儒籍尚然。原譯所無,徵與何有?」又梅光羲序亦云︰「無一語而不詳參,無一字而不互校,務使精當明確,鑿然有據,無一義不在原譯之中,無一句溢出本經之外。」言下之意似乎夏氏會本頗能符合經典原義,而其用辭似亦皆出於原譯?事實則不然,例如《會本》第十八願,其所集之文為︰「我作佛時,生我國者,所須飲食衣服,種種供具,隨意即至,無不滿願。十方諸佛,應念受其供養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」觀此段文之文義,乃是指極樂世界眾生,能隨己之意願自然得到飲食、衣服等等供養之具。並持此種種供養具,只要發心欲供養「十方諸佛」,則十方諸佛即會「應」彼等之心「念」,而來「受其供養」。此段文中值得注意的是︰極樂世界眾生並非持此供具往十方諸佛所供養諸佛,而是諸佛應其供養之念,「主動」來受其供養的。此文的關鍵,即在應念受其供養中的「應念」二字,因為是諸佛的主動應念而非極樂世界的眾生「承佛神力」(見下引文)親往至諸佛所而修供養,所以可以確定所指的是諸佛主動來受供養。然而,五譯本中相關的願文卻皆無此「應念」二字,當說到持種種供養具供養十方諸佛時,各譯所說的都是承彌陀佛的願力或神力加持,而令欲供養的菩薩得以「親自」到達十方諸佛前,或令供具能自至諸佛前而行供養,從無一譯是說十方諸佛「自己主動」應念來受供的。事實上,此「應念受其供養」句,純是會集者私自杜撰的結果!即使在法賢本第二十願中有提到彌陀「以宿願力,令彼他方諸佛世尊,各舒手臂至我剎中,受是供養」,但這仍是指由於欲供養的菩薩因己身「不能往」,所以才藉由彌陀「宿願力」加持,使得十方諸佛舒手至極樂世界受供,這是彌陀佛的神力所致,亦非十方諸佛「主動」如此的,但會集本中卻連彌陀神力加持的文句也刪除,而形成了諸佛自行來受供的局面。


  當知諸佛來受供與菩薩往送供兩者,在恭敬功德的修持上是大大不同的,例如法賢本第二十願續云︰「又復思惟,如佛展臂至此受供,劬勞諸佛令我無益。作是念時,我以神力,令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,一一供養。」既云「劬勞諸佛令我無益」,可見本經是強調菩薩持供具親往至諸佛所而修供養的。因此康本第二十三供養諸佛願方云︰「承佛神力供養諸佛,一食之頃不能遍至無量無數億那由他諸佛國者,不取正覺」。唐譯二十三願亦云︰「以佛威力,即以食前,還到本國」。漢、吳二譯第二十二及十三願則云︰「欲共供養八方上下無數諸佛,皆令飛行,欲得萬種自然之物,則皆在前,持用供養諸佛。」總之,在此一「供養諸佛」之願上,本來五譯都是明示了菩薩「承佛神力」之加持,持種種供具而「親往供養」十方諸佛的。但在夏氏個人的大膽刪略杜撰之下,卻主、從互換地成了彌陀佛發願要令十方諸佛,應彼世界菩薩的供養心念,而主動劬勞來「受其供養」了。此中不但無法凸顯菩薩親往十方送供的虔誠功德,同時也抹煞了彌陀佛以大威神力加持彼世界之眾生,使彼等皆能於「一食之頃」供養十方諸佛的不可思議神通力用!這正是會集本表面看來似乎言之成理,其實內在則隱含著諸多私撰經文、偏離經義之文句的例證。


  此外,再如本經序分「現瑞發起」段中,會本有一段集文為︰「尊者阿難即自思惟︰今日世尊,色身諸根悅豫清淨,光顏巍巍,寶剎莊嚴,從昔以來所未曾見,喜得瞻仰生希有心」之後才接另一段集文為「即從座起偏袒右肩,長跪合掌,而白佛言︰世尊!今日入大寂定住奇特法,住諸佛所住導師之行」。依此文義了解,則阿難尊者乃是先於心中自行思惟︰「今日世尊,諸根悅豫」等,然後才從座起,向佛請示的。然而考諸五譯本之經文,所謂的「諸根悅豫」等句,皆是經文直接對佛陀的側面描述,而非指阿難尊者所自行思惟的內容。事實上五種譯本的經文之中,根本無所謂的「尊者阿難即自思惟」之句,此句很明顯亦是會集者所私自編造加入的!固然此處所舉之例子,於文義似未產生如前例般的嚴重偏離,但在描述上已絕不同於五種譯本之原文,則是非常確定的。透過這兩個實例,則會集者私撰經句失於誠信的心態已昭然若揭矣。可見前引會集序文所謂的「會集須照原文」也者,「鑿然有據,無一義不在原譯之中」也者,根本是子烏虛有之事,豈能相信?

 會集混淆文義 失其條理

  會集之工作,往往要以個人的一己之理解為基礎,而對經文從事抄前補後的工作。殊不知佛陀大聖,智慧高深莫測,金口所宣自然條理清晰,文義圓備。但經過吾等凡夫任意地以個人私見,於經文中抄補合輯的結果,破壞各譯原有的思想一貫性、圓滿性,幾乎是無可避免的事,這也正是會集不可任意而行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例如康譯四十八願中,專談眾生往生條件的,為第十八、十九、二十之攝生三願,其中第十八願以「信心」為主,願、行為輔;十九願以「願心」為主,信、行為輔;二十願則以「念佛行」為主,信、願為輔。如此信、願、行三恰恰嚴整地配於三願之中,從康本中的譯文可以輕易地判讀出來,而這也正是古德一向所倡議之淨土三資糧,康本譯文之精當巧妙與圓彰佛意於此可見。今夏氏會本中之對應三願,則各依五譯本之文,而交錯彙集,結果已使得此三願文,信、願、行各有所主互為輔助,文理井然、辭義明顯互不重複等等優點蕩然無存!所謂破壞原譯思想的一貫性與圓滿性,正是指此。


  再者,將四十八願改為二十四願,本來就極為勉強與不妥,然梅氏在序文中為此則辯稱︰「拈鬮佛前,始行定議。舉其綱既與漢、吳相同,數其目則較魏、唐為備,千斟萬酌會成此章。問者不識之無,則莫如何。」云云。可歎攸關法門大事之四十八願經文,竟然以「拈鬮」的方式來決定,本已令人至為驚訝與不能茍同,而彼人竟還大言不慚一付依老賣老的口氣,訓人「不識之無」?今不妨更引會本十八願之例再為剖析︰蓋此願所言「飲食衣服,種種供具,隨意即至,無不滿願」者,依其前後文義看,此處的「飲食、衣服」,指的乃是供佛之「供具」,而非極樂世界眾生所自受用的飲食、衣服。如此一來,則四十八願中有關衣、食等,極樂眾生皆受用自然之願(如康、唐二譯中的三十八願;漢、吳二譯的二十三願及三、十四願等)將付之闕如。果真如此,又怎可說此會本是「數其目則較魏、唐為備」呢?或有謂文中的「飲食、衣服」指的乃是眾生的自受用之物而非供具?但如此則自受用與十方佛受用兩者即混在同一願之中,此與五種譯本自、佛二種受用皆分別安立的願文原則即有違背!何況若全願文一氣讀來,要說衣服、飲食是「別指」極樂世界眾生的自受用而言,唯有種種供具才是下文「應念受供」的供養物,就語氣來看,則未免太遷強?五種譯本之中,正是為了避免這種自、他受用的混淆,所以才都分別以不同的願文來表達,其中當說到自受用衣時,則明確地有「應法妙服自然在身」(康、唐譯本第三十八願),若說到自受用食時,則有「食已皆自然去」(漢、吳二十三及十四願)等描述文句,以表示其自受用的具體情況,如此方不令願文在自受用或佛受用上,有所混濫及模稜兩可的情形發生。如今夏氏自作主張,硬是將自受用與他方佛受用的兩種願文合併,不但反而造成了文義的渾沌不清,同時也缺乏了具體描述眾生在極樂世界受用衣、食的情況,如此一來吾人將不清楚極樂世界中,天人、菩薩衣、食受用的具體方式,從而失去了淨土行者在憶念極樂世界時的真實感與親切感,這對於促進修學淨土法門的好樂之心,是有很大不利影響的。所謂會集混淆文義失其條理,此又一例耳。會集者對淨土法門之理解不深,對經文中所內含之深義條理不明,於此二例中可以確知矣。依此對淨土法門的理解程度,而欲行會集之難事, 印祖所謂「學識不及龍舒,其自任過於龍舒」者,所斥正是指此。

會本妄刪聖號 立名乖謬


  所謂「名以召德」(蕅祖語)、儒家亦言「名正而言順」、「必也正名乎」,可見經中立名,皆有其重要之意義,絕不可任意師心自裁。然夏氏會本中,至少就在處理法藏菩薩、尊者名號及阿闍世王太子名稱等三處,犯下了極其明顯而令人錯愕的謬誤︰


  首先是序分中代表聲聞常隨眾之尊者名號,夏氏不但以五譯皆無的手法,大大地刪除了尊者的代表數,使本來各原譯至少亦有二十五位之多的尊者名號,如今卻刪到了只剩下五位!如此自作主張地大刪僧寶之尊名,除了頗有輕視僧寶之嫌外,更令人懷疑彼人在會集取捨之間的合理性根據為何?而且,本來以迦葉為姓的尊者,在原譯中共有優樓頻螺迦葉、伽耶迦葉、那提迦葉及摩訶迦葉等四位,如今會本在僅保留的五位尊者中,卻出現了一位僅以「尊者迦葉」為名的尊者。我們知道,「迦葉」其實只是迦葉族人的「種姓」共名,若要分辨彼此,還須要冠以各別的名稱方可,如今由於尊號不全,只有種姓共名而無別名,則使我們完全不知所指的,究竟是那一位「尊者迦葉」?如此的處理手法,其會集方式之難以信任,可想而知。


  其次於法藏菩薩述其本願之後,原後漢本及吳譯本,皆有「阿闍世王太子及五百長者子,聞阿彌陀佛二十四願,皆大歡喜踊躍。」之句,然會本竟將「阿闍世」刪為「阿闍」、「王太子」略為「王子」、「五百長者子」改為「五百大長者」等(見會本「皆願作佛第十」)。豈不知「阿闍世」乃是梵文Ajtaatru的音譯,其中「世」乃atru的尾音,如今妄自刪去,則不順譯法可知。若此刪為合理,那麼律中常提到的「阿闍梨」(軌範師之謂),是否也可刪成「阿闍」呢?如此則兩個阿闍又該如何分別?再者,將具有王儲身份的「王太子」,竟一改而為通於庶子的「王子」之名。我們知道,王子是可以有很多位的,而其中唯有具繼承王位的唯一一位王子(常常是長子),才可以稱之為「王太子」,如今夏氏完全不察此中常識性的差別,竟私自將阿闍世王太子降格為王子,其任意「增減是經法」之會集行徑,至此可謂證據確鑿矣!尤有進者,竟又將「五百長者子」一改而為「五百大長者」。眾所周知,「長者子」乃是長者之「子」的意思,而「大長者」則正恰恰是長者子之「父」的意思,如今竟易子為父!會集而至此,怎不教人歎息?


  最後更令人無法接受的,則是在法藏菩薩未出家前的一段,談及菩薩當時身為國王,拜見世自在王如來聽聞經法之事的經文。該段文中除了後漢譯外,其餘康譯及吳譯皆未言及該「國王」之名號(唐譯及宋譯則未有此段本緣事之記載),而後漢譯本雖赫然有「世饒王聞經道,歡喜開解」之句,但《大正藏》中明明白白地於此處有明代之批注云︰「謹按《無量壽經》云︰『次有佛,名世自在王如來,時有國王』可以互證本經王聞經道(之)「王」字,不應與「世饒」連讀。此世饒是世饒王如來,此王是國王,即曇摩迦留(比丘),後更名法寶藏比丘者」。又該經緊接著,即有「便棄國位,行作比丘到世饒王佛所,稽首為禮」乃至「法寶藏比丘,說此唱讚世饒王如來至真等正覺已。」等句,由此皆可證明「世饒王如來」即是「世自在王如來」之異譯,並非指當時的國王名為「世饒王」,漢譯本之所以會有「世饒王聞經道」之句,乃是文句「脫誤」(見前明代之註)的結果已至為明白。但夏氏不察此中之誤,竟貿然地會集成︰「有大國王,名世饒王,聞佛說法,歡喜開解」,結果把佛陀之尊號,張冠李戴成國王之名矣。 印光大師在(復王子立書一)中有謂︰「梵本不是鐵鑄的,須有能(力)分別梵本文義或的確,或傳久訛謬之智眼」,梵本如是,譯本之運用亦如是。夏氏自無此「智眼」,而妄言會集各譯,如今既已張冠李戴而不自知,可憫一般白衣、俗人又不暇細察真偽,只是聽從擁護者︰「此為最善本」之類未經細思之言,就盲信盲從地蔚然成風。《大經》云︰「當來之世經道滅盡」,難不成以今日會本為始?思之令人心痛!


梅光羲氏於會集本序文中,讚夏氏為「深于文字,專功久習」,並言其於編造會集本時,乃「慎之又慎,不敢有隻字之忽」、「無一語而不詳參,無一字而不互校,務使精當明確,鑿然有據」乃至「往往因一字之求安,浹旬累日而不決,日日禱於佛前,時時縈諸夢寐」等。如今觀之,所謂「慎之又慎」、所謂「無一語不詳參」、所謂「鑿然有據」等語,何有其真實可信之處?

會集斷絕傳承 開啟惡例

  眾所周知,千多年來,中、日、韓三國之淨土教理,率以康譯為所依,如今會本流行,而其擁護者又處處盛讚、推廣此本,雖未明言取代,但觀其組織化長期之作為,其欲以此本取代五譯之意圖,已是明顯不過之事實。如此一來,不但五譯於未來有漸失之虞,甚至千多年來古德依康本而確立淨土教法之智慧結晶與傳承等,恐亦將漸入高閣而隱沒,善學諸仁者於此何得不生警惕?


  或有謂會本之集,乃是因為各譯皆「瑕瑜互見,彼此差別甚大」因此「五種譯文苦無善本」,所以才要出而會集之以求其善云。然而本文要指出的是,五譯是否真的「苦無善本」?乃是見仁見智之事,即便真有此憾,此亦娑婆眾生之業報如是,會集之舉既有如上諸失,則吾等凡夫佛子,豈能因此而昧於理事,強為古德祖師所未敢為之事?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犬,其過失反而更大矣!亦有云會本只是夏居士個人之「讀經心得」,吾人可為參考云。當知,若真如所說,則純屬個人私下之行為,吾人自然無權干涉。但事實上此會本已在全球一切有華人之處,大量而廣泛的公開發行、推廣,並以取代五譯本的態勢而被包裝、推崇。如將會本輯入《淨土五經讀本》之中,而反將康譯等五譯列為「附錄」;或印行各種版式的會本,大量四處流通等,這些長期的動作,已不能再將之視為只是少數個人私下的參考行為耳。尤有進者,即便只是五譯本之外的「參考」用途,然其會集之內容有不同於五譯原來文義之事實,亦必須被廣泛的告知!否則廣大的淨宗行者,將因參考此會集本,而逐漸產生偏離五譯原文之知見與修行,從而造成了以凡夫見取代佛見的嚴重後果。


  又若會集為可行,則此例一開,今後只要有人認為不滿意,即可以一人之見(此則大不同於古代譯經,乃是由多人分別擔任主譯、譯語、證義、潤文等工作,經由眾人共同認證、修潤,不敢個人隨意自裁的做法。其輕率與嚴謹的天壤之別至為明顯!),而任意「再會集」一本(其實早在會本流通之初,即有此跡象)。長此以往,則眾生之依憑、教法之根本亦將大亂,此又惑亂淨土法門之教相與行法的另一端也。 印祖云︰「啟人妄改佛經之端,謂佛經皆后人編造,初非真實從佛國譯來者。」(《鈔》正篇卷一,覆永嘉某居士書三),今日有人甚至把佛經之成立,等同為《梁皇懺》之編纂一般,謂皆是後人依各人之見所師心結集而成者,此見解之錯誤,不正是上面引文中 印祖所呵斥的?望有識之士能於此慎思明辨之!

徒以感應不足以論真偽


  亦有謂今日流通之會本,有某某大德、法師給予印證、講說,乃至有人誦此亦得感應云云。豈不知若一、二人之講說、印證,即可證明此本為可行,則千多年來,以康譯之廣泛流傳的事實來看,其「印證」豈非更加確當?以子之矛攻子之盾,彼說自破明矣!


  又如感應錄載,虔誦《華嚴》覺林菩薩四句偈即可破地獄,何況今日誦有多句?所謂有誠則靈,這是無關法門如何的。又如六字大明咒之感應記載中,有一老太婆將「吽」字念成「牛」音,亦能得計數豆子自動跳入盒內的殊勝之感應云。然彼老太婆唸吽為「牛」音既有如是感應,則今後大眾何不皆改六字大明咒之「吽」字為「牛」字,如此豈不更乾脆?實則不然!何以故?蓋教理貴在得其真實,而感應則隨人根器與宿緣之不同而有差別。自來外道亦頗有各類「感應」,可見感應之事乃是通於外道亦有的,智信佛弟子豈能就此而論其解脫之真偽哉?同理,如今豈可徒以感應之有無,而證明會本之可行、不可行?
會集作法古德今師皆不許


  當然,亦有不少會本的擁護者常常會宣稱:若 印光大師見到夏氏會本亦會認同云。姑不論彼等為後代之人,亦未曾親炙大師,何以能如此代替古德發言?然而事實上,不但早在蓮池大師時代,即對王龍舒的會集本,做過了明白的批評與禁止(大師評云︰「不由梵本,唯酌華文,未順譯法」),絕不因王氏個人修行的感應,而改變其不許之立場。同樣的,民國初年的 印光大師也早已在回復王子立居士的信中,明白地表示了「書此(信)一以見會集之難,一以杜後人之妄」(復王子立居士書三)的意思。可見 蓮池大師與 印祖不但都認為會集有相當的困難不可輕易從事,而且也通泛地否定了一切後來人「妄充通家」(復王子立居士書三),再從事所謂「會集」的行為,那些欲藉古德之同意,以遂會本流通之願的大德們當可休矣。


  此外,近年來亦分別有大陸靈岩山的明學方丈、戒幢寺宗舜法師、孤山寺思豁法師、上海王永元、謬留根居士、慧光居士及台灣的道光法師、何炳儀居士等長老、法師及居士,或於教學中,或於開示上,或演說、或著文,都表示了一切會本皆不可行,尤其不可視同譯本而取代之的意思。諸位修學淨土法門的同參道友們,希望亦能依法不依人地明察此中道理,而知所取捨。

檢擇似是而非之說

  近來有人認為,只要夏氏會本能老實地標明「會集本」三字於經首,不使人產生誤認及混淆即可,從而倡言「會本」亦有可取,並呼籲提倡原譯者亦不應「毀謗」會集本云。其實由以上的諸多評析可知,作此說的人乃是因為不了解會集做法為佛所明禁的事實,而且亦不明白會本具有混淆正法、誤導眾生、開啟惡例及斷絕傳承等等的過失,才會有如此鄉愿的想法。當知「會集本」存在的本身,就已經代表著不當的示範作用了,更遑論其內容的錯謬及誤導認知?除了極少數對淨土教典極為熟悉且研究深入的法師、大德外,一般人稍一不慎,就有被錯導的可能!今後吾人為了淨土法門的長久正確傳持之計,務必認清會本危害教法的真相,而嚴於佛法原則的真偽之辨,望勿再以模糊且炵烘的心態,而壞了佛法的根本。


  其次更有白衣,完全以擁護夏氏會本者的片面之辭為根據,費力地取來夏氏會本與五原譯進行對照,另刊成書而流通,謂之為「還原各譯本與夏氏會本的價值」云。縱觀彼書雖洋洋灑灑編輯不少文字,然觀其前言及附錄所述,除徒引少數支持者的讚美之辭為其結論外,根本無視於上來所指會本的諸種錯謬。其遮遮掩掩企圖以五譯之合理性來漂白會集本之過非的作法,即便文字看似中肯,其實仍夾雜著為夏氏會本翻案的模糊之語,如此將會在某種程度上,混淆了讀者的正確認知!對於淨土教法之澄清實不甚好,望有識之士能小心分辨之。


  甚者,近來更有人因見夏氏會本確有諸多乖錯,乃轉而倡言:「會本之出乃為導引大眾閱讀五譯」云云。此又謬矣!試問,五譯古來藏經皆有,近又有日人所集成之《五譯對照本》流通教內,若真欲導引大眾遍閱五譯,自當由原五譯之倡印與對照講解等下手,何須大費周章另編(或流通)會本?當知,東抄西截之會集本,如本文前述所分析,早已失去原五譯之風貌與世尊之原意,閱之只會令人更增混亂與錯解,如何有導引大眾之功?而且以現代人疏懶心弱的習性來說,閱讀了會集本之後習慣已養成,真有心力與時間能因此而廣閱五譯者又有幾人?乃至真廣閱五譯之後,又據知當以何譯為修持所依?此正本文之所以提倡以康譯本為修持根本,以其他四譯為輔助的考慮所在。何況所謂「夏氏會集本乃為最善本」之語,擁護者之言猶在耳,欲以夏氏本取代五譯之企圖早已司馬昭之心,何以今日卻又如此改口?既知會集為非、不善、不可用,直捷了當弘倡金口親宣之原譯豈不更善?望吾等淨宗同道能明智判斷,不再受此等似是而非之說法所歧,而繼續流通或閱讀會本,如此方能使世尊之彌陀淨土教法免於衰微、混亂,俾現在及將來之淨宗行者,皆蒙其利而去其弊焉!
結 勸


  以上全文所述,不過舉出會集作法明顯不當處而析論之,若又細說,則會本作法之不當恐不止於此,例如︰會集理由的不當、五十三佛名的盡刪無餘,乃至八相成道之文任意刪減而使八相不全︰︰︰等等缺失。本文礙於篇幅,不過略舉其明顯且大者而析論之,若句句細論尋討此一會本的內容,實在令人有千瘡百孔、慘不卒睹之感。


  法義所在,關涉一代淨土教法之興衰甚鉅,尤其淨土法門,允稱難信之法,又豈吾等凡夫可隨意增減者?非學人不修隨喜之行也,實於不可不辨處,則捨我而其誰,此一代代佛法,所以興替不失者。希望全球華人佛弟子,能體會依法不依人之訓,平心靜氣就理、事二方面,理性地思惟會集本之所以不可行的道理。千萬不可含混籠統,妄謂會本易讀而枉顧其違失經旨、混淆知見、妨礙正法的事實,繼續鄉愿而用乃至助其流通。如此則自誤修持事小,混淆現在及未來淨土教法之眼目則事大矣。


  最後,本文所舉諸多會本之失,參考於台灣及大陸諸法師、居士之大作者不少;另外在校訂各種版本的過程中,此地僧伽林比丘僧團之法師們亦提供不少協助,以上由於人多不及一一備載,謹能在此一併表示學人深刻的謝意!再者,美國般若講堂上智下海長老的慈悲題字,方使得經典的印製能更加地顯其光彩,學人亦致上深深的感謝之忱。今以康譯《無量壽經》依各種不同版本重校出版之緣,作序普勸受持如上,祈諸長老、大德,見聞隨喜、護法共弘,則淨土法門解行之再興可期!


時維


佛曆二五四○年 季夏 沙 門 釋法藏初稿


佛曆二五四五年 冬至 二改於四重溪青龍寺


佛曆二五四七年 結夏 補述於 滿州 千華寺


附:欲進一步了解有關對「會集」做法的各類評論,可參考佛教《水月閣》(http://www.buddhismnet.net)網站中〈法海一滴/淨土學/會集是非〉專欄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