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「法」沒有什麼不好,「修行」也絕對應該。要知道:「一個人修行了,不等同於他就是聖人。」「佛法是佛法,佛法不等同於人。」「所以人不好,不代表佛法不好。」
一個有修養的人,看見不如法之事,當然知道它不好。但是不妨礙自己求道的心,與對佛法的信仰。
反而從事件中,警策自己:我最好不要有這種事情發生;激勵自己:別人的示現,好與不好,都成為我成長的資糧。
哪怕看見世間的紛亂象,內在:產生的是「力量」,而不是懊惱;產生的是「光明」,而不是黑暗;產生的是「意志向上」,而不是消沈向下。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眾生苦難, 而情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