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14日 星期四

【 他是「善緣戶」,我的菩薩,不是「個案」】


為何稱我們關懷的對象為「善緣戶」(對社會局提供的救濟個案的尊重稱呼)?我們的觀念是:他們應被看作是我們人生的美好善因緣,而不是「被我們救濟」的對象。

有人說:他家外表看起來,甚至比我家還好,我們還需要對他救濟嗎?其實,除了詐騙集團外,一個人要給社會來救濟,對他而言,可並不是一件多光彩的事。一般正常人不會沒事而要求社會伸手來幫助他的,是真的沒辦法了,才勉強放下自尊,請求社會大眾的救濟,他信任我們的善心與善念,相信我們不會傷害他的尊嚴,所以才放心的讓我們進入他的,可能看起來很不健全的生命樣態。

這是相互信任、相互成就與關懷的「下對上之供養關係」,而非一般意義下所認知的「上對下之施捨關係」。


文 / 法藏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【 佛法中的「感動」】
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­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­眾生苦難, 而情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