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

【 人情練達即佛法 】

我們有時候大言不慚地說:不可失去人情,其實真正的,是怕「失去自己」!因為怕失去自己(自己的名、利、地位……等等)而施為的人情,這是與解脫相違的,說與解脫相違,即是與佛法相違。

然而,若能真正與無我的般若相應(已能自利),又能不毀壞現在或未來佛法的住持與清淨幢相(不害利他),則依於菩薩攝化眾生的智慧與悲念,巧施方便利益眾生,那才堪稱為「人情練達即佛法」。

因此,對於初學的行者而言,由於處處與我執、我慢等相應,「莫把佛法當人情」方符合佛法修持的意義。只是,雖不濫施人情,為的無非是調練自我,可不是要你刻薄待人。那一片對眾生的溫厚與體貼,可是不能缺少的。

文 / 法藏


【 尋找生命價值的條件 】

選擇正確的方向
比努力與堅持

更 重 要 !

【 佛法中的「感動」】
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­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­眾生苦難, 而情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