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6月20日 星期六

【 如法放生與環境法律之調合 】

孟子曰 :「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;聞其聲,不忍食其肉。」

佛教放生是長養慈悲,欲令眾生離苦得樂,因為一切眾生皆是未來佛,這是佛教的宗教良知與信仰自由,應給予尊重,所以宗教自由與法律比例原則宜應兼顧。

佛教愛護環境、保育護生,跟政府基本上是一致的,佛教也主張如法的放生行為,與環保並行不廢,故合法操作之宣導當重於法律之禁止,又法律之規定宜顧及實務操作之可能,二相調和始為上策。

圖文 / 釋法藏
 
第一頁 〈 佛教教義對放生行為的支持理論 〉



第二頁 〈 佛教教義所主張的如法放生行為(法會實務上或有所調整,原則基本不變) 〉

第二頁 〈 佛教教義所主張的如法放生行為(法會實務上或有所調整,原則基本不變) 〉


第三頁 〈 世俗像是見解之商榷 〉



第三頁 〈 世俗像是見解之商榷 〉



第四頁 〈 調合建議 〉






【 佛法中的「感動」】
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­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­眾生苦難, 而情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