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說,弘傳佛法的責任在僧,僧眾就是整個寺院中的靈魂。在世間所有的宗教中,佛教的學問是最為龐大的了,一個人窮其一生的精力,還是不容易一窺全貌,更何況是付之實踐的行持呢!
我等剃髮染衣,即預住寺三寶之數,以利生為事業,弘法為家務,真是任重道遠!作為僧伽的一員,除了能宣傳教理,判別邪正外,還需要懂得主持多種共修的儀式,以及組織現前的人力、物力,來舉辦不同的活動,大做夢中佛事。在家眾護持行者的色身,行者顧及在家眾的慧命,彼此間互盡本份,佛法就得以久住娑婆。
文、圖 / 法藏
《僧伽》雜誌 創辦、發行人;
僧伽林教育院 院長;
悟光尼眾佛學院 院長;
僧伽林文教基金會 負責人;
僧伽林文化出版社 負責人;
楠西 萬佛寺 方丈;
滿州 千華寺、永淨精舍 住持;
南化 聖天宮寺 住持;
台中 觀善寺 董事長;
高雄 悟光精舍 導師;
佛教衛星慈悲電視台 台長;
台灣宗教聯合會(發起人) 執行長;
護生善緣(慈善)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;
萬佛寺善緣慈善會 創辦人;
(台灣)中國佛教會 顧問;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眾生苦難, 而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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