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不是很哲學地抽開來說「無量義」,它必須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。一切佛法的道理,如果最終不能拿來利益一切眾生(雖然一切眾生不可得),它就純粹是道理,是不對的。如陸上行舟,沒有意義。
佛法的道理就是一條船,船如果放在乾地上,這條船什麼都不能做。它必須被放在大悲水上,拔濟淪落的眾生,這個智慧船才管用。智慧是船,必須在大悲水上,或者說眾生的苦海中,行大悲救濟。
《僧伽》雜誌 創辦、發行人;
僧伽林教育院 院長;
悟光尼眾佛學院 院長;
僧伽林文教基金會 負責人;
僧伽林文化出版社 負責人;
楠西 萬佛寺 方丈;
滿州 千華寺、永淨精舍 住持;
南化 聖天宮寺 住持;
台中 觀善寺 董事長;
高雄 悟光精舍 導師;
佛教衛星慈悲電視台 台長;
台灣宗教聯合會(發起人) 執行長;
護生善緣(慈善)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;
萬佛寺善緣慈善會 創辦人;
(台灣)中國佛教會 顧問;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眾生苦難, 而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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