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

【 細微之苦 】

成見與抉擇成為人格特質的一部分,這樣的特質容易經由個體,在面對外在的人事物時,因著個人的成見與喜好而給予價值判斷,產生「我的看法」。形成了「我」評斷或認為這件事或這個人,好與不好、對與錯、是與非,亦即『我執分別』的產生。

有「我」在本質上不能叫過失,但以我為中心就有過失。如果每個人以自我為中心,「分別」就出來了。也就是在想法中有「這是你的、這是我的」,這種對立感將會形成苦的來源。比如說:為什麼你的比較好,我的比較差;做同樣的工作,為什麼你的薪水比較高,我的薪水比較低;為什麼你的分數比較高,我的比較低。這種「分別」的感覺看似合理,可是它會誘發出你最終苦的來源。

你可以忽視「細微之苦」不讓它壓迫你,但它卻會在你的潛意識裡,形成了對自己的不信任,跟隱藏的無能力改造自己的自我感。 



文 / 法藏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【 佛法中的「感動」】

佛法中的「感動」, 並不同於一般世俗的激動、激情, 乃至濫情 或做作。 它是一種銘心的體­會,一種設身處地的諒解。 是一股對佛法、對修道,義無反顧的決絕。 它可能只是一剎那, 表面上看來若無其事的「印心」, 而無關乎眼淚! 它也可能是一場面對­眾生苦難, 而情...